返回列表
上一篇:國浩律師爲深圳源明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掛牌提供法律服務
下一篇:國浩律師爲通利農貸資產證券化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2016
11-1
國浩律師爲鳳凰集團發行2016年可交換公司債提供法律服務
由國浩南京辦公室承辦的江蘇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凤凰集团”)公開發行2016年可交換公司債券(面向合格投資者)項目已於2016年9月22日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证监许可[2016]2165号”文覈准。本次債券發行的種類爲可交換爲鳳凰集團所持江蘇鳳凰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1928)A股股票的可交換公司債券,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50億元,採用分期發行的方式。
鳳凰集團是我國規模最大、實力最強的文化產業集團之一,連續六年在新聞出版業總體經濟規模和實力評估中名列第一。鳳凰集團產業領域涉及圖書出版發行、物資供應、報刊印刷複製、文化酒店、文化地產等多個產業板塊。鳳凰集團連續七屆入選“全国文化企业30强”;2012年被評爲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先進單位;2015世界出版業50強名列第6位。鳳凰集團綜合出版能力以及出版能力的成長性被評爲全國第一。大衆出版位列國內出版業第一陣營,是全國中小學教材第二大出版商。國家級出版大獎獲獎總數位居全國前列。數字出版多點佈局,形成規模和盈利模式,初步實現數字化轉型。學科網、鳳凰雲校園、慕和網絡、鳳凰雲計算中心、鳳凰職教虛擬實訓平臺、鳳凰傳奇影業公司等成長迅速,建成品牌集羣。
國浩南京辦公室受聘擔任鳳凰集團本次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專項法律顧問,爲本次債券發行工作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項目團隊成員包括馮川、丁錚、文錦姣、楊依依。
上一篇:國浩律師爲深圳源明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掛牌提供法律服務
下一篇:國浩律師爲通利農貸資產證券化項目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