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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01-4
國浩律師爲上海銀行A股IPO項目獲證監會發審委審覈通過提供法律服務
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首次公開發行A股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項目(以下簡稱“本次项目”)於2015年12月30日通過中國證監會主板發行審覈委員會2015年第215次會議審覈。上海銀行擬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12億股新股,募集資金用於補充資本金。
上海銀行於1996年1月30日在原上海市98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上海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聯社基礎上組建而成,是我國成立時間最早的城市商業銀行之一。根據銀監會官方統計數據顯示,上海銀行資產規模位列國內城商行中第二名;在英國《銀行家》雜誌主辦的2015年“全球前1000家银行”評選活動中,上海銀行一級資本在全球前1000家銀行中排名第108位,總資產在全球前1000家銀行中排名列第107位。
上海銀行作爲一家典型的城商行,股東人數衆多,上海銀行本次發行上市面臨着上萬名股東股份託管登記、上千名內部職工股規範清理和上百名國有股確權和減持等諸多複雜法律問題,上市進程經歷兩次IPO停審,在會五年,歷經艱辛。國浩律師事務所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上海銀行首次公開發行A股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爲上海銀行本次發行上市申請通過發審會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項目組成員包括吳小亮、韋瑋、週一傑、吳智智、孫旭民、潘曉笑、蘇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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